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(湖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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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人工填报补录历史数据
发布者:杨晗   点击数:820   发布时间: 2023-03-06 22:49:29   更新时间: 2023-11-21 08:46:07

因发改委要求平台需录入近3年以来的能耗历史数据,该功能可由企业平台操作人员完成。(该方式仅提供录入日数据,再由平台重新统计当期月、年数据)

如果发现在人工填报界面找不到需要填写的指标,请按下图进行设置。

1、用ca登录企业账号后才有操作权限。

 

2、点击“能耗在线填报”,——根据能源品种选择“煤”或“其他”——选择 “批量导入”,——在“导入到数据库”窗口里可以选择到刚刚编辑过的指标——下载模板——按模板填写需要录入期间的“日数据”并保存,——在附件“请选择Excel”选择按模板保存的日数据,——点击“导入”即可。(“煤”和“其他”的模板是不一样的,需要分别在对应界面导入)。如下图:

 

 

3、最后联系平台运维人员更新统计

 

 

 

模板录入说明

 

1、关于“日期”的填写说明:

日期格式必须严格如模板中标题栏所示“yyyy-mm-dd”,如果只有月数据,则分摊到每一天

 

2、“煤模板”关于“煤质”的填写说明:

具备合格实验室的用能单位需要据实填写“煤质”值,其他单位可以先看模板第二页的参考页,以原煤为例:根据0.7143的折标系数可以查询到原煤的煤质值为“20.9076”, 把“20.9076”填入模板第一页的煤质栏即可。

 

模板第一页:

模板第二页:

3、其他模板的说明:

一次只能上传一个表,每个表只能填写一个能源品种,多个能源品种需要分多个表多次上传。消耗量需注意单位;

折标系数按国家标准要求填写,拥有合格实验室的经允许可以照实验室数据填写。